中国诚通发展集团(00217)发布公告,于2025年1月17日,诚通融资租赁(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承租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订立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主协议。根据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主协议,诚通融资租赁已同意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资产转让服务,惟须根据上市规则取得必要股东批准及受限于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主协议所载之最高融资金额及其他条款。
租赁资产为若干生产机械及设备、电力控制设备、废土处置设备、监控设备及其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热交换器、制氮机、离心压机、互动式工控一体机、负压分离机、污水固液分离设备、废土搅拌设备等。
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主协议乃于诚通融资租赁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预期诚通融资租赁将赚取合理的租赁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