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02380)公布,于2024年10月18日,该公司及广西公司分别与远达环保就资产重组建议订立重组框架协议 I 及重组框架协议 II。在进行资产重组建议前,五凌电力及长洲水电将透过下列交易进行预重组建议。
于2025年1月17日,各相关卖方(即(i) 国家电投联系人及(ii) 北京鑫赢)与买方(即五凌电力)分别订立五凌外部收购协议,据此五凌电力有条件同意收购而相关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五凌外部收购权益,其总代价为人民币1,231,743,800元。
同日,五凌电力与湖北电投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五凌电力有条件同意收购而湖北电投有条件同意向五凌电力出售蓝山卓越 100%的权益。
为促使五凌出售事项,公司与湘投国际已成立五凌等同合资公司,其中该公司与湘投国际分别持有63%和37%权益。公司与湘投国际于五凌等同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其目前于五凌电力的持股比例相同。
为促使长洲出售事项,广西公司(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拥有长洲水电64.93% 权益)与广西海外(拥有长洲水电35.07%权益)已成立长洲等同合资公司,其中广西公司与广西海外分别持有64.93%和35.07%权益。广西公司与广西海外于长洲等同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其各自目前于长洲水电的持股比例相同。
此外,各相关卖方(即五凌电力及其附属公司)与买方五凌等同合资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相关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五凌等同合资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五凌出售资产。
各相关卖方(即公司及其三家附属公司(国家电投北京公司、中电湖南及中电智慧))与买方五凌电力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五凌电力有条件同意收购而相关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五凌于集团内收购资产。
长洲水电(公司间接非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与长洲等同合资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长洲水电有条件同意出售而长洲等同合资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长洲出售资产。
公告称,作为预重组建议的一部分,五凌电力将收购国家电投联系人及北京鑫赢在湖南省内新能源资产,装机容量(含在建、拟建)1,960.4 兆瓦,其中风电占 1,077.5 兆瓦,光伏占 882.9 兆瓦,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旗下光伏、风电新能源业务的装机容量,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通过实施预重组建议,国家电投在湖南省内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资产将整合至五凌电力,后续五凌电力将作为湖南省内新能源业务的主要开发运营商,有助于区域资源的统一调配,加强区域一体化、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消除同类业务的潜在布局冲突,拓宽五凌电力在湖南省内的经营发展潜力,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湖南省内影响力。
通过实施预重组建议妥善解决同业竞争事项,属实施资产重组建议的必要基础。资产重组建议实施后,公司将成功搭建“红筹控 A”架构,可以充分利用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联动枢纽功能,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丰富综合资本运作能力,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