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投发展(01713)发布公告,于2025年2月27日,屏山电力(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金娇房地产开发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屏山电力同意出售,而金娇房地产开发同意购买屏山金屏约49.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02.06万元。于完成股权转让前,屏山电力持有屏山金屏约49.0%股权。于完成股权转让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屏山金屏任何股权。
于2024年,能源投资集团审批通过若干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类及管理亏损法人实体、精简法人实体的管理层级及数量以及剥离非核心业务。根据以上计划,屏山金屏获准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註销。为推动及加速上述工作计划的实施,屏山电力及金娇房地产开发同意由金娇房地产开发于屏山金屏注销前,收购屏山电力所持屏山金屏的股权。多年来,屏山金屏一直自房地产项目盈利,并按屏山电力及金娇房地产开发所持股权比例向其分派利润。董事认为,股权转让将令本公司收回于屏山金屏(其房地产项目已竣工)的投资,并更好地分配其财务资源。股权转让估计将录得账面亏损(尚待最终审计),乃主要由于自代价扣减屏山电力享有的预留风险保证金及屏山商业地产售价所致,倘悉数收回,有关金额将弥补上述全部现时估计账面亏损。代价将用于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及业务发展。
鉴于以上所述,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尽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非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惟其乃按正常商业或更佳条款进行;及股权转让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