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交通科技(01522)发布公告,于2024年10月14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京投香港(作为出借人)订立借款协议,据此,京投香港同意向公司提供2.55亿港元借款,期限自提款日期起至提款日期后三年届满。根据借款协议,公司与京投香港将于提款日期起计30个营业日内订立股权质押协议。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公司须以京投香港为受益人提供公司于华骏发展30%已发行股本的权益质押(即股权质押)作为借款担保。
公告称,订立借款协议可让集团按期偿还借款以及维持足够资本作一般营运用途。借款协议的条款(包括适用利率)乃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并经计及(其中包括)现行市场借款利率及惯例后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