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11日,泓景有限公司(泓景)(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了两份融资协议(“首份融资协议”及“第二份融资协议”,统称为“该等融资协议”)。首份融资协议乃有关最高达五亿港元的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第一份融资协议日期起计 364 天。第二份融资协议乃有关三十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第二份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年。该等融资协议须受其条款及条件所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