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焦点(00360)发布公告,兹提述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的公告,内容涉及青岛国瑞持有的深圳道度股权被冻结相关事宜。此安排与深圳市商旅通作为申请人提起的与深圳道度及青岛国瑞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该诉讼”)有关。
于本公告日期,深圳道度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道度的全部股权,香港道度持有公司104.49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60.69%。
2024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青岛国瑞通知,获悉其已与深圳市商旅通(作为原告)达成和解。2024年10月23日,深圳市商旅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申请撤诉及解除股权冻结。根据上述撤诉申请,深圳市商旅通表明其(作为塬告)与深圳道度、青岛国瑞之间不存在任何借贷关係,未就任何借款或其他债务签署合同,青岛国瑞未向其(作为塬告)提供任何担保或签署担保合同,深圳道度对深圳市商旅通不存在任何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或任何未付义务,青岛国瑞无需对深圳市商旅通承担任何连带清偿责任。
于本公告日期,青岛国瑞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的《民事裁定书》及日期为2024年11月12日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法院文件”)。根据法院文件,法院已裁定准许解除对冻结股权的保全措施,且该等解除措施已执行完毕。
鉴于深圳市商旅通已提出撤诉申请并申请解除股权冻结,法院已裁定准许深圳市商旅通撤诉并解除冻结股权的保全措施,该诉讼未对集团控制权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