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脉阳光(02522)发布公告,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董事会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董事会会议上决议批准(其中包括)委任陈朝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公司行政总裁(即总经理),任期3年,自2024年11月18日起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紧随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监事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监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于本次会议上决议批准黄俊杰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委员会主席,任期3年,自2024年11月18日起直至第二届监事委员会任期届满。
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徐克博士、毛晓军先生及袁骏先生将分别因各自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而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