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紧紧围绕扬州市委、市政府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部署,坚决扛起扬州打造人才创新高地的重要使命,秉承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全球视野、国企担当的发展理念,定位为扬州人才工作“总服务商”。集团围绕”引育留用”全链条,深耕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主营业务涵盖人才资源服务、人才产业运营、人才活动组织、人才战略咨询、人才项目孵化、人才项目投资等六大板块。
为满足下属企业(企业简介见附件3)业务发展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2025年扬州人才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不限。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六)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含2025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适岗能力评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51)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09:00―3月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2月26日09:00―3月6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5年2月26日09:00―3月7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2月26日09:00―3月7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岗位要求、资格审核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4-87158591(贺老师)。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详见附件2:《2025年扬州人才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2)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应准备好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位学历证书、表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备核对。
(3)报考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 适岗能力评价
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从教育背景、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不计分。
以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三) 笔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采取主客观命题,闭卷形式。设有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 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 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设有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适岗能力评价20%、笔试40%、面试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视情况可以在终面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递补。
(七)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 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本人主观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以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 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可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对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招聘人员确定聘用后应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分配。
三、薪酬福利
1.按照所属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员工福利+定期体检;
3.专项训练、定向技能提升、行业创新知识技术培训等。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873250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扬州人才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2.2025年扬州人才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材料清单.docx
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