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一)2025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4日9:00至2025年3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22)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一)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内2025届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4.未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材料,将取消应聘人员拟聘资格。
5.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6.党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生干部的有效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任职职务和年限必须清晰、明确,和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的要求一致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其中校级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二级院系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所在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院系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19日9:00至2025年3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笔试面试通知”栏公告。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获得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相关材料、学生干部证明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笔试面试通知”栏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笔试面试通知”栏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U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笔试面试通知”栏公告。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通知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笔试面试通知”栏公告。
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501至202502)的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503)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拟聘人选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有关说明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5.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6.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处理。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docx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5年2月27日